Saturday, March 01, 2008

錯不在我

  去年8月已登記成為選民,心想來屆的大選好歹也要去畫個X(從未投過票,之前已錯過2屆),好了,當知道大選確實日期之後,一直盼望公司宣佈有假期。

  答案,沒有。公司理由:星期六上班到中午一點,你們還有時間去投票

  拜託,公司大部份同事都是遊子,這理由未免太那個那個了吧?!...

  還是有大志的同事選擇拿假回去投票(星期六雖只上班半天,不過如拿假的話,是算扣一天假);至於俺嘛,去年的年假早已用完囉!公司的條規,每年得過了6月份,7月份開始員工才能享有過去半年的假,意思說如員工上半年要拿假,是要扣薪的!

  剛過2月份,女人已被扣4天薪$,連津貼的$也被扣個西貝夠力(公司理由:你沒工作,津貼又怎能用得著,所以扣扣扣!

  為了不想再被扣個西貝夠力,俺被迫決定不回家鄉投票!要怪就怪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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